根据学校《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导师遴选办法》(广师大〔2023〕71 号)、《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实践导师遴选与管理办法(试行)》(广师大〔2020〕215 号)等文件精神的相关规定,结合实际,机械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制定并审核通过了《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机械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实施细则(2023年)》,现予公示三天。
公示时间从2023年4月21日至4月24日止。如有异议,请电话或书面向机械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反映。反映情况时要自报或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报或不签署真实姓名的,以及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蔡老师
联系电话:137101072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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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硕士学位评定分委员会
2023年4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