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实施学校职业教师教育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要求,切实提升职业教育类教师专业人才培养质量,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经机电学院机器人工程专业方向分流工作小组研究讨论通过,特制定2022级机器人工程专业方向分流实施方案。
一、机电学院机器人工程专业方向分流工作小组
机电学院成立机器人工程专业方向分流工作小组,拟定和组织实施本学院机器人工程专业方向分流实施方案,初审和上报方向分流学生名单,做好政策解释、学生申诉处理等工作,接受学校纪委监察与监督。学院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杨勇 陈郁芬
副组长:徐兰英 赵利
成 员:王敏 张帆 文奇 周玉梅 张国英 刘大维 徐汉文
秘 书:符宁璐 马女杰 李晓敏 林金德 吴晟
二、分流原则
(一)成绩优先与意愿相结合
在成绩优先的基础上,尊重学生个性发展需求,考虑方向分流前学业成绩和申请志愿专业顺序,在所属专业类内进行方向分流。
(二)专业优化与良性发展相结合
在符合学校学科专业优化调整总体规划的前提下,学院在当年招生计划确定时,根据各专业师资结构、教学资源条件、社会需求、教学组织与管理的实际情况,合理设置各专业方向容量,科学确定接收学生的上限人数,推进专业结构优化和可持续发展。
(三)公平公正与公开透明相结合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机器人工程专业方向分流的工作方案、工作程序和分流结果等应及时向学生公布,确保工作程序公开透明、选择机会公正、平等,并接受广大师生、学生家长的监督。
三、分流对象
1. 仅限于机器人工程专业招生的全日制普通本科生,含转专业后调整进入该专业的本科生。
2. 已经按专业方向招生的学生,不参与方向分流,直接进入招生专业方向学习。
3. 处于休学状态的学生不参加当年方向分流。
4. 已经通过校内二次招生选拔进入人才培养模式改革试点班级修读相关本科生不再参加方向分流。
5. 特殊招生政策招收录取的学生,依据入学当年的招生政策约定执行。广东省内“民族生计划”、新疆内高班、西藏内高班涉实行计划单列,原则上每个专业方向至少有1名少数民族生。
6. 学生在校期间在机器人工程专业仅有一次进行方向分流的机会。
四、分流范围
1. 仅限于机器人工程专业,含非师范、卓越职教师资、师范三个方向。方向分流时,学生不得选择报读跨机器人工程专业。
2. 学生分流方向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
五、分流计划
机电学院机器人工程专业学生具体分方向到机器人工程、机器人工程
(卓越职教师资)、机器人工程(师范),各方向班级数及接收人数如下:
序号 |
专业名称 |
班级数 |
计划接收总人数 |
普通生接收人数 |
广东省内“民族生计划”接收人数 |
新疆内高班、西藏内高班接收人数 |
1 |
机器人工程 |
3 |
145 |
143 |
2 |
0 |
2 |
机器人工程 (卓越职教师资) |
1 |
50 |
48 |
2 |
0 |
3 |
机器人工程(师范) |
1 |
50 |
48 |
2 |
0 |
总计 |
5 |
245 |
239 |
6 |
0 |
注意:进入机器人工程(卓越职教师资)的学生,后期不得参加转专业(方向)。
六、分流依据
(一)专业方向容量
1.学院根据机器人工程专业各方向的办学条件、社会需求及发展情况,确定接收人数,原则上不得超过学院招生当年向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报备的专业方向计划人数及班级数,报学校领导小组审批后公布。如需调整,调整幅度不得超过该专业方向原备案招生计划人数的10%,且必须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调整申请,由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方可发布。
2.各专业方向每个班级人数原则上不低于30人、不超过60人。
(二)成绩优先,结合志愿
学生按方向分流前大一学年学业成绩情况(以大一第二学期末考试教务处规定的成绩登录系统关闭录入时间2023年7月8日23:59为截止时间)计算专业排名,学生可根据排名情况和自身兴趣爱好与职业规划,在专业内,填写方向分流志愿的先后顺序,包含:机器人工程、机器人工程(卓越职教师资)、机器人工程(师范)。成绩排名靠前的同学优先录取到所报志愿方向。当学生志愿人数低于专业方向可容纳人数时,可直接确定该学生就读该专业方向。
(三)学业折算成绩
1. 当学生填报某方向的志愿人数高于该专业可容纳人数时,应依据专业分流前的学业成绩的折算分由高到低排序。
学业折算分计算公式为:
=[Σ(各门课程期末成绩*各门课程学分)/(各门课程成绩满分*各门课程学分)]*100
说明:上述公式中,各门课程指按照大学一年级培养方案所修全部课程。成绩均以百分制记载或转换成百分制记载。
2. 同一专业方向志愿,学生专业分流前的学业成绩的折算总分由高到低排序进行专业方向选择;总分相同时,可以适当调增接收人数。
3. 学生专业方向分流前的学业成绩由学院计算后排序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七、分流程序与进度安排
(一)机电学院2022级机器人工程专业方向分流工作小组制定实施方案(2023年6月19日-6月30日)
机电学院成立学院范围内机器人工程专业方向分流工作小组具体负责制订方向分流实施方案,实施方案应包括专业分流工作的组织领导、分流原则、分流对象、分流范围、分流计划、分流依据、分流程序与进度安排、申诉受理渠道等内容,经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讨论并经学院党政联席会审议通过后,报送至教务处。
(二)机器人工程系组织召开教育宣讲会(2023年6月30日至-7月8日)
专业方向分流前,机器人工程系召开教育宣讲会,专业负责人或系主任等向本专业学生详细讲解方向分流实施方案,并接受学生及家长的咨询。召开具体时间与地点应提前3天以上确定,并告知教务员以便汇总通知。
(三)学院公布机器人工程专业方向分流通知(2023年7月8日前)
机电学院官方网站公布实施方案、工作通知和日程安排,机电学院教务口(教务员)转发。
(四)教务口(教务员、教学秘书)计算折合学业成绩(2023年7月9日-7月20日)
教务口(教务员、教学秘书)通过学生大一学年学业成绩按以下公式计算折合学业成绩,完成附件2《学生学业折算分公示表》。
(五)系主任、专业负责人、辅导员等指导学生选择方向(2023年7月21日-7月25日)
机电学院工作小组组织系主任、专业负责人、辅导员等,通过动员会、政策宣讲会等多种形式向学生进行方向介绍并接受学生的咨询,使学生全面了解专业方向特色、师资力量、教学条件、教学计划与课程设置等情况,引导学生正确选择方向。
(六)学生填报志愿(2023年7月21日-7月25日)
1、2022级机器人工程专业的每位学生根据实施方案,结合自己的成绩排名和兴趣志向,填报所有专业方向志愿并排序(模板见附件3《志愿申请表》);
(注意:(1)学生所填志愿重复的,视为无效志愿;(2)学生在规定时间内未填报志愿、未按要求规范填报志愿或所填志愿无效的,学院可将该学生随机调配至未满的专业方向。)
2、以方向分流前班级为单位,由班长、学习委员收集齐附件3《志愿申请表》按学号顺序(小号在上,大号在下)。注意:表格必须填写内容和手写签名完整;
3、该表以班级为单位,交机电学院(河源校区)学生事务口(辅导员),含纸质版和电子版,并进行志愿预先统计;
4、该表统一移交机电学院(广州白云校区)教务口(教务员);
5、由机电学院工作小组对该表进行审批。
(八)学院确定各专业方向学生推荐名单(2023年7月26日-8月4日)
1. 学院工作小组根据学生专业分流前的学业成绩的折算分排序,参照学生志愿,必要时可组织考核(包括笔试、面试等)进行分流工作。
2. 第一轮按照第一志愿及学业折算分排序确定专业方向,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不超过该专业人数上限数时,直接确定专业方向;当填报第一志愿人数超过专业上限数时,根据学业折算分排序录满到上限数。
3. 第一轮未确认专业方向的学生,根据第二志愿进行第二轮次的专业方向确定,以此类推,直至所有学生都分流到具体专业方向。
4. 学院工作小组及时公示各专业方向学生及其分班名单(模板见附件4《结果公示表》),公示5天无异议后,报教务处审核。公示期间学院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学生的申诉、信访、接待工作。
(九)学校确定各方向学生最终名单(2023年8月10日前)
1. 学院公示结束后,专业方向分流结果正式生效。学院将结果汇总表报学校教务处审核和学校领导小组审批通过后,进行教务系统编班。
2. 专业方向分流结果一经公布核定后,学生应当按核定后的专业方向、班级修读。
3. 学院及相关部门完成后续教学管理、学籍管理、学生管理、后勤管理及档案管理等工作。
八、申诉受理渠道
联 系 人:符宁璐
办公地点:白云校区第四实训楼214-6
联系邮箱:314352862@qq.com
九、其他事项说明
1.第三学期前,学院教务员在教务系统中根据学校公布的方向分流结果进行学生学籍调整,落实分班、排课、选课等有关事宜,确保学生按时进入分流后的专业方向培养阶段。
2.学生分流方向确定后,不得随意变更,学生应当按学校公布的分流后的专业方向修读。
3.进入方向分流阶段学习的学生必须按分流后修读专业方向的培养方案完成所有课程学习并取得规定的学分才能毕业并取得学位,毕业资格和学士学位授予严格按照分流所就读专业方向的要求进行审核。
4.退役士兵且未经过方向分流回校就读的学生,优先进行方向选择。
5. 保留入学资格复学、休学复学或降级等学籍异动的学生,复学或降级前已确定专业方向的学生,原则上按已确定的专业方向进行修读;复学或降级前未确定专业方向的学生,本次复学或降级须参加本年所在年级的专业方向分流并修读。
本方案由机电学院机器人工程专业方向分流工作小组负责解释。
广东技术师范大学机电学院(盖章)
2023年6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