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应准备的证件:a.身份证、b.准考证、c.毕业证和学位证(非应届生)、d.学生证及盖有院系及教务部门公章的大学课程成绩单(应届生)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e.政审表原件(在研究生处主页-招生信息-下载中心栏目中下载,应届生由所在大学二级学院/系的分党委或党总支书记填写,非应届生由所在工作单位的人事部门填写)。f.非全日制教育硕士应提供学校工作证明。同等学力的考生还须提交大专毕业证书、5门以上大学本科主干课程成绩单,以及证明自己学业水平、科研能力或工作实绩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专项计划的考生须另外提交获得专项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2.若提前到达学校需住宿,可联系学校招待所020-38256695(费用自理),或自行安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