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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学院党支部大会制度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14日  浏览次数:

一、党支部大会一般每季度召开一次,如遇重要情况随时召开,党支部大会由书记召开,党支部大会由书记召集并主持。

二、党支部大会的议题由书记确定,由书记确定大会的召开时间、议题等应事先通知。

三、党支部大会必须有2/3以上的成员到会方能举行。成员因故不能参加大会,应在会前请假,其意见可用书面形式表达。

四、党支部召开大会时,由党支部全体党员参加,根据内容的需要,有时可吸收非党干部或入党积极分子列席参加。

五、大会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支部委员会成员。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其它重要事项。

六、党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赞成票超过应到成员人数的半数为通过。

七、党支部大会进行表决时,表决可根据讨论事项的内容,分别采取口头、举手、无记名投票或记名投票方式,大会决定多个事项的,应逐个表决。

八、党支部大会会议记录本应有专人记录、专人保管,决定的事项应发大会纪要。

九、经党支部大会讨论通过的,以党支部大会上报或者下发的文件,由书记签字同意后上报或者下发。

十、对重大突发事件和紧急情况,来不及召开党支部大会的,书记或成员可临时处置,事后应及时向学院党委报告。

十一、党支部成员对党支部大会上所讨论的内容应充分酝酿、畅所欲言、会后必须对大会内容和讨论情况严守秘密,不可泄漏。

十二、党支部大会要集中精力议大事、抓大事,精简不必要的大会和文件,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