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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发:关于做好2023年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的通知

发布日期: 2023年06月06日  浏览次数: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根据《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广师大〔2021277号),为保障研究生关键培养环节质量,现就2023年研究生中期考核工作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一)2021级学术、专业学位研究生(含非全日制)

(二)之前未完成中期考核的各类别研究生

二、考核时间

原则上,研究生通过学位论文开题至少6个月后方可参加中期考核,中期考核须在研究生入学后的第四学期内完成。各培养单位自行商定本次中期考核时间,并于202377日前完成。因休学等特殊原因无法按时参加考核的,须提前提交书面申请(附件7),经导师和学院同意后方可延迟考核。

三、考核内容

(一)思想品德考核

(二)课程学习考核

(三)科研能力考核

四、组织实施

(一)研究生院负责研究生中期考核的宏观管理,对各培养单位的中期考核工作进行抽查。各培养单位要成立中期考核小组,制订详细的考核方案和日程安排。考核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应由熟悉研究生科研课题的专家教授组成,组长由相关学科带头人担任(考核小组成员具体要求见附件8),具体名单需报研究生院备案(附件2)。

(二)工作流程

1.研究生申请。研究生认真填写中期考核表相关内容,并从思想政治、组织纪律、课程学习及学位论文等方面对自己进行总结和自我评价。

2.研究生秘书审核。核实研究生学分完成情况、科研情况等。

3.导师评价。导师对研究生的自我总结、课程学习、实践环节、科研及奖惩情况等相关内容进行审核,签署考核意见。

4.进行中期考核汇报。研究生提前填写打印《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后附由学院打印并盖章的成绩表),并向考核小组汇报相关内容。

5.考核小组评定。考核小组召开会议,对参与考核的研究生材料进行审核,并作出考核意见。研究生中期考核等级按“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四个等级评定。优秀等级的研究生课程学习平均成绩应在85分及以上。

五、材料报送

202398日前,各培养单位完成中期考核材料整理,并将附件1-2发送至学位办邮箱:xwpg@gpnu.edu.cn,将附件1-4纸质版材料加盖公章后交至研究生院学位办(一教1108)。

联系人:杨老师、孙老师;电话:020-38813823

附件:

1.2023XX学院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名单及考核结果情况一览表(模版)

2.2023XX学院研究生中期考核分组名单(模版)

3.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学术学位)

4.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硕士研究生中期考核表(专业学位)

5.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分表(学术学位研究生)

6.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中期考核评分表(专业学位研究生)

7.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延迟中期考核申请表

8.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位论文开题和中期考核实施办法(广师大〔2021277号)

研究生院  

2023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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