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聘任条件
1. 身体健康,年龄一般不超过56周岁(1970年7月1日后出生)。
2. 能认真履行指导教师职责,了解和掌握国家、学校有关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的政策、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与敬业精神,愿意为我校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事业做出努力和贡献。
3. 应从事与所指导的研究生所属类别领域相关的生产、研发及应用等工作。
4. 在本行业领域具有较强的影响力和良好的社会声誉,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2)中级专业技术职称满3年并具有硕士及以上学位;
(3)在大中型企事业单位、上市公司、行业组织等担任重要的技术或管理职务的高级管理人员。
5. 熟悉所指导的类别领域,具备较深厚的理论基础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6. 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指导学生数量原则上每届不能超过2人。
二、聘任程序
1. 材料提交:
a. 纸质版材料:填写“附件1-专业学位研究生校外指导教师聘任审批表”并附上相应的职称证书复印件(中级技术职称的还需附上硕士以上学位证书复印件),职务证明必须提供证明原件;所在工作单位对申请人的学术水平、科研项目成果、实践工作经验、指导能力等提出推荐意见,并在聘任审批表上加盖所在单位公章。
b. 电子版材料:发送至电子邮箱168257024@qq.com
2. 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6年7月15日前
3. 学院审核批准并备案:由学院完成审核,并经所属学院分会审议批准并备案。
三、其他
2024级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须按照规定时间完成校外导师聘任工作,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钟老师
纸版材料提交地点: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白云校区第四实训楼205室
联系电话:13725410430
附件1-广东技术师范大学专业学位硕士生校外导师聘任审批表
机电学院
2026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