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开展2023年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广师大研〔2024〕7号)文件要求及《广东技术师范大学研究生“学术之星”评选实施办法(试行)》(广师大〔2022〕371号)相关规定,经研究生自主申报,导师推荐,学院组织评审,现将评审结果予公示五天。
具体名单如下:
2021级职业技术教育(加工) 王赞
2021级职业技术教育(加工) 肖怡萌
2022级职业技术教育(装备) 许泽涵
公示期为2024年3月13日-3月17日。在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通过实名来信、来电等形式,向机电学院进行反映。学院不受理任何匿名意见材料。
联系人:陶老师18219110556
地址:白云校区四训202室
机电学院
2024年3月13日